2021年9月1日,美國商務部發(fā)布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反傾銷和反補貼第5次復審初步裁決。
初裁確定稅率如下:
1、反傾銷初裁結果

2、反補貼初裁結果

注:三角輪胎因不配合調查被適用懲罰性稅率。
以上結果僅為初步裁決結果,美國“雙反”復審初裁結果不發(fā)生實際效力。復審結果以最終裁決確定的稅率為準。預計美國商務部將于2022年1月做出本次“雙反”復審的最終裁決。
2021年9月1日,美國商務部發(fā)布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反傾銷和反補貼第5次復審初步裁決。
初裁確定稅率如下:
1、反傾銷初裁結果
2、反補貼初裁結果
注:三角輪胎因不配合調查被適用懲罰性稅率。
以上結果僅為初步裁決結果,美國“雙反”復審初裁結果不發(fā)生實際效力。復審結果以最終裁決確定的稅率為準。預計美國商務部將于2022年1月做出本次“雙反”復審的最終裁決。